业主占用小区绿地种菜被清除,怒而捅伤绿化整治工作人员

2023-07-10 21:12:33 来源:周到客户端
无论是老公房小区还是有些年头的次新小区,都经常会看到一楼住户占用门口的绿地种菜种瓜。一些小区为了小区环境考虑,会对此进行绿化整治工作。

在嘉定某小区,一名绿化整治工作人员为了能恢复小区绿地,便试图清除一业主在小区公共绿地私自种的菜,殊不知却被业主持剪刀捅伤!

日前,上海嘉定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清除业主占地种的菜被捅伤

嘉定某小区为了提升绿化环境,居委和绿化组曾经发过一个通知,要求小区居民对于绿化进行整改。五十多岁的老鲁(化名)是上海某绿化公司的工作人员,由公司安排,到上述小区进行绿化整治工作。


(相关资料图)

2022年8月某日的上午,老鲁到小区某号门口进行绿化整治,遇上了业主许先生(化名)一家,老鲁被许先生持剪刀捅伤左髂部。事发后,被医院诊断为腹部损伤,期间住院并产生相关费用。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已构成轻微伤,为因故受伤致腹壁刀刺伤、腹壁及臀部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的后遗症未达到残疾程度。

老鲁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许先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物损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3万1千余元。

那么,老鲁为何会被捅伤呢?

据被告许先生说,居委和绿化组曾经发过一个通知要求小区居民对于绿化进行整改,但自己未收到该通知。事发当天,许先生和九旬母亲在家,居委和绿化组要求清除种植的蔬菜,他们主动清除了,但屋檐下泡沫箱里的蔬菜没有清除。物业和绿化组还是要求他们清除,双方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许先生母亲被推搡到地上。许先生大怒,在拉扯的过程当中用剪刀伤到了鲁先生。

许先生认为,老鲁不应强行铲除被告种植的蔬菜,没有强制执行权,因此造成这个情况,原告老鲁也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

嘉定法院还查明,事发后,被告许先生因犯有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法院: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许先生持剪刀捅伤原告老鲁,应对原告老鲁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至于被告许先生以原告老鲁没有强制执行权为由辩称老鲁自身存在过错,对此许先生可通过其他合理方式解决,而不能以剪刀伤人的方式予以解决,故法院对被告许先生主张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许先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老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物损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合计2万3千余元。

(文中图均为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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