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拒不让行“救护车”,有何法律后果?_全球今亮点

2023-06-08 02:34:01 来源:百度新闻

虹口区司法局

救护车,是病患的救命车


(资料图)

给救护车让路,让出一条“生命通道”

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那么,拒不让行“救护车”有何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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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

一司机怕违章拒给120让路?当地交警回应: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近日在四川成都一红绿灯路口,一女子开私家车挡住救护车去路,120司机下车劝让,但该女子担心被拍照扣分,怎么说都不挪车。

▲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与轿车司机沟通

交警对小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据了解,所幸当天并未耽误病人救治,目前病人已转危为安。

拒不让行“救护车”

违反了哪条法律?

法律条文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广大驾驶员请主动让救护等特种车辆优先通行,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核实后将依法予以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若不礼让救护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将一次性记3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01

因让行产生的违章处罚,如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同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符合法律规定,因让行“闯红灯”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受处罚。

如果确实因让行时闯红灯,被扣分或罚款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也就是说,如果因让行执行紧急任务中的特种车辆发生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向交管部门提出异议,经审查后,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

02

除了救护车,还有哪些车辆

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四类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的特种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根据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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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必须让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特种车辆行使优先通行权并非无条件的,必须是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才可行使优先通行权;为了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除特殊环境下,应尽量开启警报器、标志灯具,还应当做到确保安全。

同时,还有一种情况应当注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

遵纪守法 文明出行

原标题:《普法宣传丨拒不让行“救护车”,有何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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